時間:2018-06-08 來源:廈門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為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習近平總書記作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重要指示15周年,貫徹落實十九大提出的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動運用民主思維、科學思維、法治思維、基層思維研究楓橋經驗和廈門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經驗,6月3日,由廈門市法學會主辦、廈門市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會(籌)承辦、廈門市乾庫集團法務部協辦的“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討會在廈門市觀音山隆重舉行,來自市人大法制委、市中級法院、廈門海事法院、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廈門大學法學院、廈門城市學院以及部分基層司法所、律師事務所的相關領導、理論和實務工作者共20余人參加了研討。
廈門經濟特區在學習借鑒“楓橋經驗”、貫徹落實批示指示過程中,從《決定》到《條例》,到關于貫徹實施《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的意見,再到《廈門市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通過倡導和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以立法引領和規范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探索出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廈門樣本”。與會專家學者圍繞新時代“楓橋經驗”如何深化發展,有哪些可資借鑒的新做法,廈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如何創新升級等問題展開了熱烈研討。正在浙江高院掛職的廈門市中級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黃鳴鶴在主旨發言指出,“新時代”楓橋經驗就是多元化+綜合治理,實現糾紛解決的共商共治共享。他認為,糾紛化解與治病同理,治“已病”的同時,也要治“預病”、“未病”,注重糾紛預防機制的建立。他還著重介紹了淘寶引入了“大眾評審”、杭州成立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等網上糾紛解決途徑的“杭州經驗”。
隨著廈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制度體系的不斷豐富完備,實務操作中如何讓群眾更便捷有效地利用司法、接近正義,提升獲得感,一直是廈門法學法律界關心的重點。市人大法制委秘書處處長李明哲認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要從供給側為百姓提供更多符合需求的糾紛解決產品,讓大家能便捷、及時、有效地解決糾紛。“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應該更接地氣,不能成為百姓心中的空中樓閣。”福建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詠暉也認為,多元化糾紛解決要更多地考慮社會需求,注重供需平衡。
研討會還就多元化糾紛解決文化開展了討論。認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是一種觀念,也是一種文化。當下,遇糾紛首選訴訟的觀念正在慢慢改變。如何加速這一變化,讓多元化糾紛解決深入人心并成為實際行動?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黨委書記蔣先立認為,可通過對糾紛解決成本的適當調整來進行引導。廈大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周東平提出,廈門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文化應該更具地方特色。“山東調解以儒學知識為特色,彝族有民間調解人‘德古’參與,廈門應該倡導更多鄉賢理事會的參與,如海滄的言和堂。”
廈門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吳少鷹總結時指出,傳統的人民調解工作是楓橋經驗的核心,但在新時代“楓橋經驗”也在不斷發展中,被賦予了新的科學內涵和時代特征,已成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典范。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新時期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新思路新模式,與“楓橋經驗”是繼承與發展、實踐和創新的關系。希望理論和實務界人士能夠同心協力,共同努力,勇于探索,積極實踐,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廈門開花結果、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