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4-22 來源:西安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2014年3月25日,西安市法學會舉辦第十三屆法學研究學術沙龍,來自法學、法律界、衛生行政部門、基層政法部門、各大醫療機構的專家學者和領導共計20余人,圍繞如何依法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進行了詳細深入的研討。
一、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
近年來,醫患關系日益緊張,醫患矛盾愈演愈烈,統計表明,全國暴力傷醫事件呈逐年上升趨勢,醫患糾紛數量逐年增加,索賠金額逐漸增多,處置難度越來越大。研討認為,醫患糾紛頻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體制改革相對滯后,醫療衛生城鄉差距大,優質醫療資源大多集中在大城市的三甲醫院,客觀上存在“看病難”現象。
(二)政府財政投入不足。醫院的生存與發展過度依賴于市場化的醫療利潤,公益性弱化,產生以藥養醫,以醫養院等現象,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看病貴”問題不容忽視。
(三)醫院存在管理缺陷。規章制度不健全,十五項醫療核心制度落實不到位,醫務人員技術操作不規范,服務理念不強,法律意識淡薄,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等執行不力,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方面問題突出。
(四)少數醫生道德滑坡。少數醫生對患者疲于應對,缺乏人文關懷,違背醫學規范和倫理準則,過度醫療,收取紅包回扣,致使醫院和醫生的高尚形象在患者的心目中逐漸退化,甚至丑化,醫患雙方喪失信任。
(五)患者缺乏醫學常識。部分患者把醫患雙方信托關系視為單純的買賣關系,將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作為普通商品對待,掌握的醫學知識淺薄甚至是錯誤的,對醫療結果期望值過高,不能理性看待病情發展過程和醫療過失行為,一旦病情惡化或治療結果不盡人意,容易誘發非理性的維權行為。
(六)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不完善。對“醫鬧”等不法行為打擊不力,第三方調解機制不健全,涉醫訴訟程序漫長、成本高、鑒定難、判決后執行難等問題,使得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醫療糾紛的比例非常低。
(七)少數媒體推波助瀾。少數媒體缺乏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以歪曲的事實吸引眼球,有的甚至成為個別別有企圖的患者用來向院方施壓的工具,客觀上加劇了社會公眾對醫院的不信任、不理解和不滿意。
二、依法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建議
(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逐步建立覆蓋全社會的醫療責任保險體系和醫療救助機制。優化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配置,合理布局醫療機構,推進城鄉衛生一體化發展。注重建設高素質人才梯隊,逐步推行醫師多點執業,緩解基層衛生專業人才緊缺的矛盾。
(二)加強政府監管力度。整頓醫療價格秩序,規范診療行為,推行價格和收費公開,增強透明度,切實保障老百姓的健康權益。
(三)完善醫院管理體制。推進規章制度建設,不斷提升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規范操作規程,改善就醫環境,簡化就醫流程,有效防范醫療風險。有計劃地開展業務和技能培訓,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強化責任意識,注重溝通技巧,增進醫患互信,從源頭上預防醫患矛盾。
(四)加大執法力度。對任何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侵害就診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的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打擊,決不手軟。
(五)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加強醫院“糾紛辦”職能,做好醫院內部溝通調解工作,引導患者正確處理糾紛。在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由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介入調解,為醫患雙方搭建平等對話的溝通平臺。對于不能通過調解解決的糾紛,引導進入訴訟程序。
(六)建立規范化的司法鑒定制度。研討中,醫療侵權損害賠償司法鑒定問題受到一致關注,大家認為針對當前存在的各方認識不一的關于鑒定結論的公平、公正、真實、有效性問題,有必要組織相關法學專家、律師、法院、司法局等司法實務部門、醫療機構、鑒定機構進行深入的調研論證,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就醫療侵權損害賠償司法鑒定的機構資質、鑒定程序、執業紀律、操作規程、鑒定標準、收費標準、庭審調查質證等環節形成客觀、統一、科學的認識,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可操作的意見建議,以推動醫療侵權損害賠償司法鑒定制度的完善。
(七)強化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感。媒體應客觀公正地報道醫改動態,公共衛生事件,醫療糾紛案,多報道醫療衛生方面向好、陽光的一面,努力營造有利于醫患關系和諧的良好氛圍。同時,也應向群眾宣傳有關衛生健康知識,轉變就醫觀念,正確認識和規避醫療風險,引導群眾合法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