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2-28 來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法學會 責任編輯:
1月16日,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在京舉行,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的一項重點內容是審議通過了《中國法學會關于新時期進一步繁榮法學研究的意見》。《意見》重點提出了新時期繁榮法學研究的新形勢、新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工作原則,確定了法學研究重點,強調了成果轉化應用和法制宣傳的重要性。2月1日,中國法學會在官方網站正式公布《意見》全文,要求各地法學會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進《意見》的實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法學會認真組織學習了《中國法學會關于新時期進一步繁榮法學研究的意見》,并按照《意見》提出的要求和目標,緊緊圍繞自治州發展穩定大局,認真梳理法學研究的重點內容,理清法學研究工作基本思路,力爭做到2013年法學研究工作上新臺階:
一是堅持法學研究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統領,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平安建設、法治建設、隊伍建設“三大建設”為載體,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動法學研究整體能力和挖掘高素質法學人才為目標,以鼓勵創新、協同配合、準確定位、科學規劃為工作原則,深入開展法學研究工作。
二是要根據《意見》提出的法學研究十項重點內容,立足自治州實際,緊緊圍繞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法學課題調研工作。同時積極向自治區、國家級法學核心刊物推薦法學課題研究成果,鼓勵部分縣市或部門先行先試、以點帶面,促進研究成果轉化應用。
三是要按照《意見》中加大法學研究宣傳的力度、增強宣傳實效性的要求,通過理論研討會、法治論壇、《庭州法學》期刊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新時期繁榮法學研究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工作原則,確保將繁榮法學研究的精神傳達到全州所有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