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12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敖婷婷
徐漢明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國式現代化”是貫穿黨的二十大報告全篇的關鍵詞,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目標統一于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之中,內嵌于“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內在地合乎邏輯地包含著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新時代新征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關鍵時期,從獨特世情國情黨情社情民情出發,梳理中國共產黨領導億萬人民開探、開辟、開拓、開創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新道路的百年歷程,詮釋新時代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科學內涵,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制度效能,對于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百年發展歷程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領導人民開探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道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體人民浴血奮戰,經歷了北伐戰爭、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創造根本社會條件。與此同時,黨領導人民開探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道路。建黨之初和大革命時期總工會、農民協會、婦女組織、共青團等人民團體的創建與興起;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人民團體社會管理與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開探性實踐;抗日戰爭時期社會團體“三三制”管理方式、陜甘邊區保衛制度、創設中央社會部等制度創建的實踐探索;解放戰爭時期人民團體參與政治協商制度、農會參與土地改革制度的豐富經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等等,這些為新時代社會治理現代化新道路提供了探索性實踐。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領導人民開辟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道路。進入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召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分別對這時期社會治理政策作出綱領性規定;相繼探索建立城鄉社會管理“二元結構”的戶籍管理制度;人民公社體制下“政經合一”“政社合一”的社會管理制度;國營與集體企業管理體制;以單位為主體的社會管理體制;城市居民委員會制度以及政社相結合的社會治安管理制度等,這些都為新時代社會治理現代化新道路的初期發展提供了制度框架。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領導人民開拓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道路。步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領導人民繼續探索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的正確道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進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取得社會管理法律制度體系基本建成等一系列重大成就。村民自治制度與城市居民自治制度發展完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自治制度基本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食品藥品安全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等,這些為新時代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制度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黨領導人民開創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新道路。步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領導全體人民開展復雜而宏大的社會治理制度創新、實踐創新,形構并重塑了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內嵌于國家治理制度體系之內的國家安全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應急體系、食品安全體系、邊疆治理體系、經濟治理體系、文化治理體系、城鄉基層治理體系、生態空間治理體系、社會矛盾預防化解體系、市域社會治理體系、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體系,構成了中國式社會治理制度體系,開辟了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道路的新境界,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自身發展,又希望保持民族獨立、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提供了治理文明新形態。
二、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科學內涵
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集歷史邏輯、實踐邏輯、理論邏輯于一體,形塑了科學完備、邏輯嚴密、內容豐富、結構合理,具有成熟哲學方法與鮮明實踐面向的科學內涵。
根本保證:堅持黨對社會治理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好我們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政黨和人口最多的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①;強調“要加強和創新鄉村治理,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②。
根本宗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以人民為中心,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必須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③
工作布局:統籌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與建設法治社會。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始終把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平安中國置于改革和法治“雙輪驅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
治理格局: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社會治理格局是社會治理秩序的一種結構性關系,它在實現社會治理目標與提升社會治理能力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把基層治理同基層黨建結合起來,拓展外來人口參與社會治理途徑和方式,加快形成社會治理人人參與、人人盡責的良好局面。”④
治理動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確保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如何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濤洶涌也不行。要講究辯證法,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在具體工作中,不能簡單依靠打壓管控、硬性維穩,還要重視疏導化解、柔性維穩,注重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⑤。
治理主體:構建黨全面領導下“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社會治理職責體系。推進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需要全面發揮社會治理主體作用,構建黨全面領導下的社會治理職責體系。一是堅持黨對社會治理的統一領導。二是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三是發揮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四是重視人民群眾、社會組織的主體作用。
基本原則:堅持問題導向,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創新社會治理貫穿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各方面全過程,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⑥;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⑦。
治理體系: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善于把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優勢,著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⑧
民主協商:推進社會治理全過程人民民主,提升政治協商制度在社會治理中的效能。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⑨
依法治理: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加強基礎建設,加快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平安建設現代化水平,努力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更大貢獻”⑩。
網絡綜合治理: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的綜合治網格局。以互聯網為代表的高科技作為生產力要素中活躍的因素,正改變著人類的時間軸、空間軸和思想維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就是守護國家的主權和政權”?;強調“打贏網絡意識形態斗爭,必須提高網絡綜合治理能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網格局”?。
基層治理:著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著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對社會運行規律和治理規律的認識,善于運用先進的理念、科學的態度、專業的方法、精細的標準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把現代科技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增強社會治理整體性和協同性,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增強社會治理預見性、精準性、高效性”?。
城市治理:加快開創中國式城市治理現代化新道路。中國式現代化標志性成果之一是城市群的迅速崛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設必須把讓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資源留給人民”;強調“要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提高公共服務均衡化、優質化水平。要構建和諧優美生態環境,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
邊疆治理: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推進邊疆治理現代化。邊疆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前往邊疆地區考察調研,在總結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黨關于邊疆安全與穩定、邊疆經濟與社會發展、民族團結與宗教和諧、邊境貿易與對外開放等領域的理論與實踐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治國必治邊”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也是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主線。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抓實。無論是出臺法律法規還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強化中華民族的共同性、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首要考慮”?;強調“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完善黨的領導制度,縱向要到底,橫向要到邊。要堅持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
全球治理:推動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面對逆全球化、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抬頭,局部沖突頻發,和平赤字、發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恃強凌弱、巧取豪奪、零和博弈等霸權霸道霸凌行徑危害深重,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是全人類共同價值,也是聯合國的崇高目標;向國際社會表明中國的立場是,要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不斷改革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推動各國攜手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
三、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制度效能
新時代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制度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了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一體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治理協調推進,國內治理與國際治理統籌推進等黨和國家工作全局全過程各方面。新時代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要將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制度體系轉化為治理效能,不斷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增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動力和活力。
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一體推進,維護國家安全能力顯著增強。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內在地包含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治理現代化、政府治理現代化、社會治理現代化。黨的二十大報告從治國理政的高度出發,要求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一體推進共同構成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應有之義與實踐要求,形塑了國家安全制度體系、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國家應急能力體系、邊疆治理體系,不斷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維護國家安全能力顯著提高。包括:國家安全制度體系全面形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安全體系更加成熟定型;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不斷完善,“平安”成為我國亮麗的國家名片;統一指揮、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快速構建,公共安全應急管理能力鞏固提升;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邊疆治理體系日漸完善,等等。
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治理協調推進,人民安居樂業水平大幅提高。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求在社會治理現代化具體制度和實踐安排中貫徹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治理,使全體人民享受高質量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文化強國、和諧社會、美麗中國建設成果。這包括:我國市場規模和生產體系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快速打造,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在新的起點上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社會矛盾預防和化解制度體系成熟完善;生態空間治理體系全面定型,成為“美麗中國”新名片。
社會治理法治體系成熟完善,社會和諧效能持續提高。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包括社會治理體系在內的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這包括:食品安全體系成熟定型并實現歷史性跨越;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健全完善,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公共服務保障效能持續增強;市域社會治理體系深入變革,城市治理全局性、系統性、持續性全面提升;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快速形構,綜合治網能力顯著提高,等等。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體系加速演進,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更加深入。在全球化時代,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緊密關聯、互相影響、互相制約。以俄烏沖突為代表的國際矛盾打破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不斷刺激世界貿易、投資、能源供應鏈斷裂,世界經濟復蘇失衡,南北鴻溝持續拉大,金融壟斷資本擴張與實體經濟低迷不振成為誘發全球風險易發的重要領域。中國式治理現代化要求堅持把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抓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原則,注重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兩類規則,發揮新興市場國家參與全球治理能力與作用,破解發達國家主導規則制定的局面,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包括: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為世界和平穩定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加強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權益,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不斷改革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推動各國攜手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
進入新時代,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凝結了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政治智慧,凝結了開創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道路的新鮮經驗。開創新時代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新道路、新征程,不僅事關傳承賡續黨領導社會治理現代化與生俱來的“紅色基因”,事關人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與社會治理等公共品需求的更高品質分享,而且事關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以社會治理現代化保障中國式現代化。因此,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社會治理的全面領導,精準把握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科學內涵,充分釋放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制度效能,為努力建設統籌層次更高、治理效能更強、安全穩定局面更鞏固、人民更滿意的平安中國,保障和服務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提供不竭的理論引領、制度支撐、動力源泉及其實踐效能。
〔本文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以習近平社會治理法治理論為視角”(21JZD002)階段性成果〕
作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國家治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