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9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lh
許安標
《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第二卷收錄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多篇重要著作,集中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蘊含著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觀點,其中之一就是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深刻理解這一重大思想觀點,把握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和實踐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要重點研讀有關篇目,并同研讀《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等結合起來,掌握精髓要義,切實貫徹落實。
一、深刻認識公平正義價值追求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地位
習近平總書記以深厚的人民情懷,對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和價值追求,作出一系列深刻的論述。黨的十八大召開后不久,針對司法不公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公信力不高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等多個重要場合,以及在對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中強調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還多次引用英國哲學家培根的名言說明司法不公的危害性:“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①黨的十九大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2018年首次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20年11月16日首次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先后發表重要講話,針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需要系統法治保障,將公平正義從對司法的要求,深入拓展到對立法、執法的要求,進一步指出“必須牢牢把握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②。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習近平總書記不僅深刻指出了社會公平正義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極端重要性,還深刻闡述了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體制機制。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深刻指出,要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并在多個重要場合提出了一系列維護、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強調要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加強對立法權、執法權、監察權、司法權的監督,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進行,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強調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確保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這些重要論述,涵蓋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實回應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明確指出了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點難點,科學謀劃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改革舉措,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創性貢獻。
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彰顯社會主義法治的人民性。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必須保證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確保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平正義的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和公平正義價值追求的內在聯系。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③;必須堅持以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為根本目的,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
二、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引領和推動新時代法治領域重大改革
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充分反映體現人民群眾的情感,凝聚起全面依法治國的磅礴力量,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推動出臺了法治領域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深入推進公正司法,進一步規范司法權運行、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人權司法保障機制,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決不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執法司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有效規范執法裁量權,加大對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堅決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這些重大改革舉措的出臺,解決了法治領域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讓人民群眾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維護、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也是新時代立法工作的價值追求。立法是為國家定規矩、為社會定方圓的神圣工作,必須牢牢把握公平、公正原則,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這些年來,立法工作堅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充分發揮立法在平衡、調整、規范各種利益關系方面的重要作用,科學配置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既充分體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又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具體利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比如,編纂民法典,調整規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充分體現了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平等保護。特別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理念,始終以公平正義為價值導向,對各方面反映較多、實踐中較為突出的問題積極予以立法回應,包括:完善高空拋物墜物侵權責任,維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管控;完善客運合同規則,針對社會關注的高鐵上霸座、公共汽車上強搶方向盤等問題作出立法回應;加強小區治理,強化業主權利的保護;設立居住權制度,滿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等。又如,完善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權益的法律制度。2019年12月制定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明確國家和社會尊重、保護公民的健康權,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與此同時,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法、中醫藥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兩次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保護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再如,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保障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8年修改憲法,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進一步夯實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保立法的憲法基礎。通過不懈努力,生態環保領域形成了由基礎性、綜合性的環境保護法,若干部涉及大氣、水、固體廢物、土壤、噪聲、海洋、濕地、草原、森林、沙漠等專門法律,以及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特殊區域法律組成的法律制度體系,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切實將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融入立法工作
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對法治建設特別是立法工作提出更高標準、更高要求。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受,首先是司法機關、執法機關是不是秉持立法宗旨,嚴格依法辦案、依法處理。因此,立法是確認、保障、實現公平正義的首要環節;維護和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衡量“良法”的重要標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要在全體人民共同奮斗、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④。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涵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既要有實體規定,又要有程序保障,還要有制度監督、權利救濟等。要不斷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將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體現到制度規范中,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保障人民權利不受侵犯,用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一是不斷健全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要始終恪守憲法規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等基本原則,將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轉化為可操作、可執行的法律制度,保障全體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真正實現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切實落實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的原則與規定,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權,平等對待所有企業和經營者,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制度是公平正義最可靠的保障。要加快完善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等領域法律制度,使各種社會利益得到合理對待,各種社會關系得到妥善調整,各種社會行為得到有序規范,各種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各種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二是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要緊貼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堅持急用先行,填補空白點、補強薄弱點。要聚焦法律制度短板弱項,將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有利于推進共同富裕、完善公共服務、加強社會保障的立法項目放在重要位置,助力解決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人民福祉的緊要問題,有效回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抓緊完善行政復議、訴訟、監督等方面法律制度,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規范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的運行,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正確實施、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此外,還要豐富立法形式,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注重開展“小切口”“小快靈”立法,聚焦特定領域和具體問題,更加及時地回應人民呼聲,更加有效地解決實際問題。
三是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人民至上,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障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到立法工作各環節和各方面。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為全體人民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供制度規范,為不斷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提供法治保障。要健全吸納民意、匯聚民智機制,從征集立法項目、編制立法規劃計劃到擬訂法律草案,從法律案提請審議、修改完善到審議通過、貫徹實施,都要通過座談、論證、評估、網絡等多種方式聽取意見建議,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的重要作用,確保立法各個環節都聽到人民的聲音,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當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組織編制五年立法規劃。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通過立改廢釋纂等多種立法形式,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營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凝聚起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磅礴力量。
作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