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1-24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按照學會財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學會分管領導關于加強研究會支持經費使用情況監管的指示,研究部于近期開始對研究會2015年度支持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抽查。由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辦公室財務處副處長劉梅,研究部社團管理處副處長劉海燕、主任科員沈苗苗組成抽查小組。抽查分兩批進行,共抽查8個研究會,11月10日至11日已經完成對第一批5個研究會的抽查,11月22日,抽查小組對第二批能源法研究會、刑法學研究會、憲法學研究會的2015年度支持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了抽查。能源法研究會秘書處工作人員呂越、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袁彬、憲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張翔代表各自研究會接受了抽查。
關于能源法研究會的經費使用情況,研究會的支持經費由中國法學會代管。在使用程序上,由研究會秘書處提交申請報告,交研究會會長審批簽字,再提交中國法學會審核報銷。2015年度支持經費主要用于以下項目:1、《能源法研究報告(2015)》的編輯出版,2、研究會年會、兩岸四地能源法研討會、石油立法研討會等學術會議的有關費用,3、文件印刷、勞務支出等日常辦公開支。能源法研究會向抽查小組提交了支出目錄。
關于刑法學研究會的經費使用情況,刑法學研究會的支持經費由會長和秘書長所在單位北京師范大學代管,按照北京師范大學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支出。研究會自身也制定了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刑法學研究會向抽查小組出示了研究會內部部分經費支出的審批單、使用情況報告以及相關的活動報道。2015年度研究會支持經費主要用于:1、第四屆全國優秀刑法論文獎、第三屆全國刑法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評選的專家評審費、工作人員勞務費等(支持經費不用于發放獎金),2、年會費用,3、出版相關費用等。
關于憲法學研究會的經費使用情況,憲法學研究會的支持經費由會長所在單位中國人民大學代管,按照人民大學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支出。研究會自身也制定了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憲法學研究會向抽查小組出示了研究會經費使用的明細單據、使用的情況報告、憲法學研究會2015年、2016年工作報告及研究會制定的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等。2015年度研究會支持經費主要用于:1、召開常務理事會、小型研討會的會議費用,2、日常辦公費用及工作人員勞務費用,3、出版《中國憲法年刊2014》、《當代中國憲法學家》相關費用等。
經過檢查,抽查小組建議:1、能源法研究會要注意研究會財務檔案的保存,繼續把經費管好用好。2、對于刑法學研究會,強調研究會經費使用計劃要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使用情況要在理事會上進行報告。要按照《中國法學會研究會支持經費使用與報銷實施細則(試行)》、研究會自身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支出范圍,比例合理,注意經費使用的規范化、公開化、多樣化。特別是研究會在民政部登記開立獨立賬戶后,更要重視財務規范,注意財務檔案的保存。3、建議憲法學研究會要加強對研究會財務檔案的保存與管理,盡可能的實現經費使用的多元化,進一步規范好研究會的經費使用。
李存捧副主任強調,學會領導高度重視研究會支持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通過此次抽查,總體來看,研究會的支持經費對于促進研究會活動的開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研究會的財務檔案制度不健全,使用比例不夠合理等等,包括其他研究會反映的經費代管使用中遇到的一些困難。研究部將就抽查的情況形成報告,報學會財務工作領導小組審閱。希望研究會繼續重視經費使用,管好用好經費,確保不出問題,產生實效,不辜負中央和學會對研究會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