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7-06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施體系的基礎是憲法實施,而憲法實施的前提是堅持憲法至上原則,維護憲法權威。“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是貫穿在黨的十八屆四中《決定》的核心理念。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是中國共產黨法治觀的基本要求。其中,憲法至上是實施法治的核心內涵。任何不尊重憲法、破壞憲法、挑戰憲法權威的行為是對共和國的價值體系、國家根本制度以及對執政黨合法性的挑戰。
憲法至上,維護憲法權威是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與標志,也是法治國家的基本常識。但在現實生活中,有時常識與共識容易被忽略,有些常識并沒有成為具有共識的價值。對憲法權威的概念雖然有不同解釋,但憲法權威的最核心的價值就是憲法至上,換句話說,只有樹立憲法至上的國家中憲法才有權威。我國憲法序言明確規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第5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在憲法面前沒有“上司”,一切規范都在憲法調整之下。所謂憲法權威就是憲法得到全社會普遍認同、自覺遵守、有效維護的一種理念、文化與力量,表現為一種憲法至上,所有公權力、包括政黨活動都要受憲法約束。
憲法權威形成了一個價值命題的核心任務,雖然社會多樣化、利益多樣化,但憲法是共同體的最大公約數。在社會發展中,不同的政治力量和個體可以提出不同意見,但通過制憲權設計憲法時,我們就有了一個內心的道德約定與制度安排。尊重憲法就是最大的價值共識或者社會共識。世界上200多個國家是依據憲法來治理國家的,并依據憲法推動社會發展。
無論是社會的管理者還是被管理者,大家應當服從憲法文本,個人或者某些團體的權威不能凌駕于共同體的意志,唯有憲法才是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的根本規范,唯有憲法才具有最高權威。可以想象,當憲法缺乏權威或者不受尊重的時候,社會無法形成合理的利益平衡。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期,更要重視通過憲法尋求共識,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那么,如何判斷憲法有沒有權威?在憲法至上的國家,應當讓政治權威、黨的權威、個人權威、法律權威、制度權威都服從憲法,維護憲法的最高性,其他任何權威,都不能超越憲法權威。
憲法至上,維護憲法權威對當代中國的特殊意義在于:
首先,憲法是否有權威將關系到國家的根基。一個國家的根基,除制度規范外,還有精神、文化的根基。歷史經驗表明,當憲法有權威的時候,這個國家的根基是有保障的,當憲法沒有權威的時候,這個國家有可能成為經濟大國,但不可能成為現代化強國,更不能成為法治強國,因為國家根基沒有得到維護。
其次,從歷史經驗來看,國家治理是否成功也取決于憲法的成功和憲法的有效實施。在現代社會中,憲法是整個國家治理的基礎、保障,凡是有效通過憲法治理的國家,一般來說,經濟、政治、社會發展是成功的;不以憲法為基礎來推動國家治理,也許這個國家在某些領域實現了現代化,但是不能成為現代文明的國家,更不能成為現代法治的國家。
再次,憲法有沒有權威直接關系到執政黨的執政基礎和依憲執政的能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憲法有沒有尊嚴,也是黨和人民共同意志有沒有尊嚴。不尊重憲法,就是不尊重黨的合法性、不尊重人民的根本意志。在這個意義上,“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這八個字是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對世界憲法發展規律作出的準確判斷,也是根據中國法治實踐而提出的一種嶄新的法律命題。
最后,憲法有沒有權威也關系到國家的核心價值觀和社會的信仰體系。中國目前面臨兩大基本問題,公權力濫用與社會共識的缺失。如何遏制公權力濫用,重新塑造社會共識?關鍵是憲法具有權威,落實憲法至上的精神與原則。憲法沒有權威的國家不可能存在價值共識、不可能存在信仰體系,也不可能有健全的法治系統,無法通過憲法凝聚共識,建立和諧的政治。
總之,社會主義法治實施體系的建立是長期而復雜的過程,必須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強化憲法實施,認真地對待憲法,通過有效的憲法監督機制,使憲法保持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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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大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憲法學研究會會長,第二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