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8-03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中國法學會會長 韓杼濱
(2006年10月)
重慶市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學者,同志們: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中國法學會,向大力支持本次論壇并出席今天開幕式的重慶市各位領導同志、向積極參與本次論壇活動的各位專家學者、同志們,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我國社會出現的新趨勢新特點,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這是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是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豐富和發展。這一戰略決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胡錦濤同志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六個基本特征,體現了民主與法治的統一、公平與效率的統一、活力與秩序的統一、科學與人文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建設這樣一個和諧社會,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法治社會,法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保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充分發揮法治促進、實現和保障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只有依法治國理政,使國家權力的行使和社會成員的活動處于嚴格依法辦事的狀態,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才會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個社會才能成為一個和諧的社會。
我們法學界法律界肩負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法治保障的歷史重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實踐,為我們提出了一系列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需要我們全面、系統和深入地進行研究和探索。比如,如何建立健全有關社會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如何有效整合和正確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如何建立健全維護公共安全的有效機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如何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構建維護社會公正的司法體制,實現司法公正?等等,都需要我們在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做出科學的回答。
這次論壇,既是對構建和諧社會法治保障最新研究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將構建和諧社會法治保障研究不斷推向深入的一個新的起點。我們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以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科學的發展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深入了解社會,深刻認識國情,加強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問題的理論研究,開拓思路、創新理論,努力提出具有理論價值和實踐價值的研究成果,為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科學的理論支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預祝論壇取得圓滿成功。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