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2-04 來源: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 責任編輯:xzw
為了進一步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按照四中全會精神依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值《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期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和北京愛它動物保護公益基金會于2015年1月31日共同組織召開“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制建設研討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高世楫所長出席并致辭,常紀文副所長主持開幕式。
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全國人大環資委、最高人民法院、環境保護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北京師范大學、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北京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山東大學、重慶大學、西北政法大學、首都經貿大學、海南師范大學、天津工業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農業大學、煙臺大學、全國市長研修學院、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總公司,國內有關動物保護組織,以及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北京市法學會、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北京市法學會公益法學研究會、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中國動物園協會、小動物診療行業協會等單位或者行業的代表105人參加會議。
此次會議以生態文明建設和動物保護法治為目標導向,以現存問題為基礎,圍繞《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什么是野生動物、法律需保護哪些野生動物、如何科學地保護野生動物的棲息地、野生動物的福利以什么方式入法、野生動物保護的福利標準如何建立、利用野生動物應遵守哪些社會公德、如何科學合理補償因保護野生動物而受害的人、哪些野生動物不可食用、如何對待民營的虎熊等珍稀動物飼養場、是否允許對國內外民眾開放狩獵權拍賣、如何對待野生動物表演、如何鼓勵和支持社會參與和監督野生動物保護事業、野生動物保護監管體制應如何科學配置、如何強化野生動物國際貿易監管等主題,開展充分討論,發表意見,并形成了一些共識,如野生動物的福利保護應當入法、利用野生動物應當遵守社會公德等。全國人大法工委、全國人大環資委、最高人民法院、環境保護部、國家林業局的代表到會聽取了意見。
會議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北京市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北京市公益法學研究會、北京市立法學研究會、中國地質大學文法學院、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等單位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