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9-12 來源:轉引自鳳凰網 責任編輯:admin
????????9月4日,第九屆中國法學家論壇在北京大學隆重舉行。本屆論壇以“全面深化改革與法治”為主題,20余位著名法學家發表主題演講。鳳凰網作為獨家合作網絡媒體參與全程報道,鳳凰網大學問獨家發布嘉賓演講,與廣大網友分享。
季衛東,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教授。《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輯、《法社會學》(日本)審查委員、《法社會學》(意大利)學術編委、《法社會學雜志》(英國)編委等。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亞洲憲法、審判制度、法律職業。
以下是季衛東教授的演講內容: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主要討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消息公布后,國內外輿論反應普遍良好。尤其是法學界和法律實務部門,對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更上一層樓抱有很高的期待。多數人認為,盡管目前困難重重,甚至危機四伏,但總書記習近平的強勢反腐和改革的深入推進說明,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是抓住了深化改革、國家長治久安的“牛鼻子”,四中全會將成為中國真正依法治國的里程碑。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把權力運行納入法治的軌道,為此特向四中全會提出如下五項建議。
一、明確亮出“黨率先守法”的旗號,以釋社會中的懷疑和不安情緒。中央全會聚焦法治議題,這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還是首次。因而怎樣處理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之間的關系,勢必成為四中全會的最大看點。要利用這次會議重新詮釋“黨大,還是法大”、“權大,還是法大”這類爭論了好幾十年的老問題,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絕不容許任何個人或團體享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在“依法執政”、“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思路的延長線上再追加一個“執政黨率先守法,為民垂范”的原則,使得目前深得人心的鐵拳反腐獲得制度上的大義名分,作為法治中國的“南門立信”之舉。
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解決系統性的問題。近期,一些身處司法第一線的法官和檢察官在中央準備推進審判獨立和檢察獨立時,卻擔心獨立之后公訴的證據基礎削弱、刑事偵查的質量要求得不到公安部門和法律監督方面的支持,法官地位進一步邊緣化,司法經費得不到充分保障,使判決執行率下滑。由于工作難、責任大、待遇低、風險高,一些法官和檢察官“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有些地方的辭職者已經達到相當規模。究其原因是,多年來在法院之外已經形成了審判活動受制于各級檢察院、人大常委會、法制局,以及信訪系統為樞紐的“誰都負責,誰都不負責”的周而復始的循環圈,它貫通法律的頂端與社會的基層。各級檢察院面臨的問題也是如此。只要上述體外循環圈沒有打破,審判獨立和檢察獨立也就難以真正推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必須這些問題。
三、重新定位中央政法委員會以及地方各級政法委員會,大力加強其協調各種政策和權力之間關系的功能。如果把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理解為一個統一的、閉合的法治系統,那么中央政法委的職責可以設定為切實管好它的入口和出口。入口在全國人大立法程序,執政黨可以通過政法委進行不同政策之間關系的協調,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影響法律規范的合理性、連貫性,也防止不同政策互相沖突。出口在司法文書執行程序,執政黨可以通過政法委進行不同權力之間關系的協調,排除造成令不行、禁不止事態的各種因素,動員各種體制資源確保法律決定以及判決的落實。如果這樣的制度安排是可行的,那么發揮黨的領導作用與堅持法律支配原則和司法獨立原則之間就不存在任何矛盾,政法委的功能也將合理加強而不是削弱。
四、賦予最高法院憲法解釋權,提高司法機關的威信和法律體系的整合度。作為法律解釋和判斷的終局性機關的最高法院,如果無權在具體案件審理或具體權利認定之際根據需要參與憲法文本解釋,不僅與國際慣例相悖,更重要的是會導致法律體系碎片化和缺乏權威性。實際上,承認最高法院的憲法解釋權則是成本最小、對法治方式和規范思維的普及影響最大的一項司法改革舉措。沒有這樣的舉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進一步加強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的命題就很容易流于空談,人權的司法保障也無從著手。
?? 承認最高法院的憲法解釋權,目的在于使審判機關獲得護憲的“尚方寶劍”,樹立司法的權威。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實際上已經為這樣的制度變遷提供了若干重要的契機。從所謂憲法具有最高權威、要進一步加強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的表述,可以合乎邏輯地推出一個結論,這就是應該開始籌建司法性質的違憲審查制度。
?? 從長遠來看,只有建立起司法性質的違憲審查制度,關于完善人權司法保障的命題才能真正落實,冤假錯案的糾正和責任追究才不至于流于形式,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才能有效銜接起來,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才能啟動和順利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