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2-25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elite
以法治為引領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央政法委書記 中央綜治委主任 孟建柱
這次會議是中央批準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交流平安建設經驗,研究部署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2014年10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批示:“近年來,政法綜治戰線緊緊圍繞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推進平安建設,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法治是平安建設的重要保障。希望同志們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政法綜治工作放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局中來謀劃,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加強基礎建設,加快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平安建設現代化水平,努力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更大貢獻。”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批示,揭示了法治建設與平安建設的關系,明確要求提高平安建設現代化水平,為我們以法治為引領,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指明了方向。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科學回答了在當今中國建設什么樣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我們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莊嚴宣示。《決定》既充分肯定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和經驗,又針對現實問題提出新觀點、新舉措;既抓住法治建設領域的關鍵,又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頂層設計,又腳踏實地、做到切實管用;既講近功,又求長效,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政法綜治部門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肩負重要責任,要進一步掀起學習貫徹全會精神的熱潮,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為建設法治中國、平安中國作出新貢獻。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平安建設高度重視,提出了建設平安中國的戰略目標,明確了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總體思路,對深入推進平安建設提出了新要求。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先后召開蘇州會議、杭州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對深化平安中國建設作了全面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把平安建設放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來謀劃,樹立大平安理念,不斷拓展內容、健全機制,推動了平安建設深入開展。堅持把維護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開展嚴打暴恐活動、打擊邪教組織等專項斗爭,維護了社會政治穩定。堅持以人民群眾對平安的需求為導向,開展打黑除惡、治爆緝槍、打擊電信詐騙等專項行動,加強對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防范,加強對槍支彈藥、危爆物品的動態管控,維護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持源頭治理,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深入排查化解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堅持固本強基,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工作機制,加強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建設,推進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提高了基礎工作水平。堅持信息化引領,構建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共享同用的平安建設信息化綜合平臺,推動了信息化成果轉化為平安建設能力。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平安建設中的難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高了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完善組織領導、部門協作、區域聯動機制,動員社會各方面參與平安建設,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合力。這“七個堅持”是我們在平安建設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精神財富,應當倍加珍惜,并在實踐中豐富和發展。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當前,我國改革開放深入進行,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推進,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同時,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依然不少。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善于判斷、把握各種風險的演變趨勢,切實增強平安建設的主動性、實效性。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要求,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堅持問題導向、法治思維、改革創新,進一步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升平安中國建設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努力使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升,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平安建設,提升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在我們這樣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又處在快速發展變化中的發展中大國,要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最根本的是要靠法治。法治是平安建設的重要保障。我們要自覺把平安建設放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局中來謀劃,不斷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
(一)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追求,發揮好法治對平安建設的引領和保障作用。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治既有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的“顯功效”,也有引領社會預期、凝聚社會共識的“潛功效”。法治“潛功效”發揮得越好,平安建設的基礎就越穩固、效果就越持久。當前,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法治在平安建設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們要從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的高度,深刻認識法治穩預期、固根本、利長遠優勢,自覺用法治思維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之間關系,把法治方式貫穿于平安建設全過程,提升平安建設水平。
(二)把依法辦事作為基本要求,努力實現保障人民權益與維護社會秩序相統一。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是法治的基本價值,也是平安建設的基本目標。法律作為衡量是非的標準和規范行為的準則,只有依法辦事,才能實現保障人民權益與維護社會秩序相統一。我們要堅持教育引導、典型引領、實踐養成相結合,努力使政法綜治干部把法治內植于心、外踐于行。要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和責任倒查機制,防止因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引發矛盾和問題。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敢于擔當,妥善協調各種關系,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社會秩序。要處理好嚴格管理與服務群眾的關系,促進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同時,要引導群眾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自覺通過法律渠道表達訴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把平安建設更好地納入法治軌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解決制約持續健康發展的種種問題,都需要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法治思維作為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思維,越是復雜疑難問題,越要用法律事實分清是非,用權利義務思維分清對錯,讓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主張權利、確定義務。如果以犧牲法律權威為代價,求得問題一時解決,不但難以持久,還可能引發新矛盾。我們不僅要做守法的模范,而且要做用法的“行家”,不斷增強平安建設實效。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近年來,在治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和環境污染等問題中,中央政法單位通過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或制定司法解釋、指導意見,取得了良好效果。要積極協助有關單位,推進事關平安建設基礎和全局的法律制度建設,為深化平安建設提供法制保障。針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從法律層面思考問題,在法律框架內研究解決辦法,提高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法治化水平。
能否在法治軌道上解決矛盾和問題,是善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試金石。要健全社會矛盾預警、協商溝通、救濟救助機制,完善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對已經進入法律渠道的社會矛盾,要嚴格依據事實、法律公正處理,讓當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決問題。
(四)把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作為平安建設的基礎工程,努力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我們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抓住在全社會培育法治信仰、倡導契約精神、樹立規則意識這個目標,持續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面,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政法綜治干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護法,帶頭崇尚法治、堅守法治,做依法辦事的表率。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對以國家工作人員和青少年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建設,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守法者依法辦事暢通無阻、違法者違法行為處處受限,確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
堅持維權與維穩統一,努力掌握預防化解社會矛盾主動權
社會矛盾往往有一個從萌芽到成勢、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檢驗平安建設成效,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看能否有效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各地要對本地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矛盾進行滾動排查,做到心中有數,并逐一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化解。
(一)完善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政策制度,筑牢社會和諧穩定的民心基礎。目前,社會矛盾大多屬于利益訴求,預防化解這些矛盾,關鍵是要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廣大群眾發自內心的認同和擁護,為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基礎。我們要堅持以百姓之心為心,始終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從源頭上預防減少社會矛盾。
開展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科學民主決策的推進器、社會穩定的減壓閥。要抓好決策前風險評估、實施中風險管控和決策過錯責任追究等操作程序的落實。要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未經評估或無視風險作出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二)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優勢,提高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明確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求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近年來,有的地方對公共政策實行公開聽證、專家咨詢論證等制度;有的定期舉行民主懇談會、民主議事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減少了因決策不當引發的社會矛盾。我們要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原則,推動有關部門、單位遇事多同群眾商量,確保各項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預防減少社會矛盾。
矛盾糾紛化解過程實質也是社會協商過程。要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創造性地運用于社會矛盾化解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重點推動在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醫療衛生、交通事故、物業管理等領域建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公益律師和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參與的矛盾調處機制,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的效果。要完善勞動爭議調解制度,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對醫患糾紛,要借鑒一些地方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引入醫療責任保險等做法,建立包括醫患雙方、主管部門、醫療專家、專業志愿者在內的多方協商、依法調解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加快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確保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一頭連著千家萬戶,一頭連著經濟社會發展,是平安建設的晴雨表。能否有效防范、堅決遏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是衡量和檢驗平安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實踐證明,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提升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能力的重要載體,是平安中國建設的基礎工程。我們要堅持傳統做法與科技手段、專項整治與基礎工作、嚴厲打擊與嚴密防范、網上治理與網下管理相結合,加快建立高度協同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進一步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一)善于抓好基礎建設,夯實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根基。基礎性制度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起關鍵作用。要解決好戶口登記管理中錯、重、假問題,實現全國戶口和公民身份號碼準確、唯一目標。要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代碼、統一共享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立相關實名登記制度。要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加強社會信用管理,強化對守信者的鼓勵和對失信者的懲戒。
基礎性設施是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近年來,各地高度重視城市監控系統建設,在防范打擊違法犯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要堅持高起點規劃,大力推進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聯網和應用,提升視頻圖像信息綜合應用水平。
基礎性平臺是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運轉的重要載體。近年來,不少地方積極推進社區網格化建設,為基層服務管理打造綜合平臺,效果是好的。要把社區網格化建設納入城鄉建設和發展總體規劃,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通過為群眾提供一站式、動態化服務,及時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以每個網格小平安匯聚起全社會大平安。
基礎性機制是打防管控一體化的基本保障。要健全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機制,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高防控工作預見性。健全實戰指揮機制,加強實戰型指揮中心建設,完善扁平化指揮處置體系,確保指揮決策、力量調動、現場處置快速高效。健全部門聯動機制,整合政法綜治部門資源和力量,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健全區域協作機制,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二)善于加強源頭性服務管理工作,努力使流動人口、困難群體與當地社會和諧相處。社會治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服務管理。我們要推動由以案事件為中心的安全觀向以人為中心的安全觀轉變,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公共安全問題的發生。
促進流動人口更好地融入當地社會,是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戰略任務。對流動人口,要堅持服務在先,積極推動解決他們面臨的實際問題,努力使他們逐步融入城市、真正安定下來。要適應新型城鎮化需要,落實好戶籍制度改革部署,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要建立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困難群體關懷幫扶體系,幫助解決就醫、就學、就業等實際困難,努力使他們各得其所。
(三)善于運用系統治理思路,從整體上提升防范效果。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控“五張網”建設,預防減少了可防性案件的發生。下一步,要更好地運用系統治理理念,加強科學規劃,堅持全面防范與重點防范相結合、傳統領域與新興領域相銜接,實現對各類治安區域全覆蓋、各類治安要素全掌握,提高整體防范水平。
提高對社會面的掌控能力,是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重中之重的任務。對廣場、車站、機場等重點場所,要完善屯警街面、動中備勤、武裝執勤機制,全面落實網格化巡邏力量,提高打擊震懾和應急處突能力。對學校、幼兒園、醫院等重點部位,要完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強化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確保秩序良好。
公共安全中,最讓人揪心的是公共交通安全。對公交、地鐵、輕軌、高鐵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各盡其職的原則,落實好各地各有關部門的管理責任。要督促生產運營企業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治安防范與生產運營管理結合起來,健全安防責任體系。要增強群眾安防意識,提高逃生自救及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
寄遞、物流業是經濟社會發展新的增長點,也是影響公共安全新的風險點。要督促企業樹立安全與發展并重理念,建立收寄驗視等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履行好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四)善于綜合施策,切實解決突出治安問題。治安問題往往是多因互動的結果。解決治安問題,必須綜合施策、多措并舉。
專項打擊與重點整治相結合,是遏制刑事犯罪高發的有效辦法。對黑拐槍、盜搶騙、黃賭毒等頑癥,要建立常態化打擊整治機制,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對黑惡勢力,既要重拳出擊、依法嚴懲,又要摧毀其經濟基礎,打掉其“保護傘”。對毒品問題,要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工作方針,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遏制其蔓延勢頭。對涉槍涉爆犯罪,要深化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建立長效機制。同時,要按照什么治安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哪里治安混亂就重點整治哪里的原則,建立滾動排查和常態整治機制,堅決消除治安盲點。
專項打擊與前端管理相銜接,是降低違法犯罪發生幾率的重要舉措。針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環境污染等犯罪,要加強執法監察,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針對因黑車非法運營引發的惡性案件,要加大源頭執法力度,堅決查處無證照非法運營行為。針對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完善重點單位、車輛、道路常態監管機制,堅決整治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針對火災事故,要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夯實城鎮社區火災防控等基礎工作,筑牢“防火墻”。
(五)善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智能化水平。當前,以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智慧工程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快速發展,標志著一個高度信息化的世界撲面而來。運用信息化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進行改造升級,是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能力的關鍵。我們要按照科技引領、信息支撐思路,打好信息戰、合成戰。
積極推動體制創新,提升平安建設科學化、現代化水平
現代社會,善不善于發揮社會各方面積極性,推動形成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局面,是衡量黨委和政府社會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標志。近年來,有的地方通過制定行政事務“禁入清單”和社區拒絕行政事務“負面清單”,劃清行政權力和自治權力的邊界,提高了社區自治能力;有的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形成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了服務群眾、解決訴求、化解矛盾的水平。這些創造性探索,順應了社會治理發展大勢,對深化平安建設具有啟示意義。我們要進一步更新觀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公益崗位等多種辦法,引導社會各方面參與平安建設,推動社會管理體制向黨政主導、社會共治的社會治理體制轉變,不斷提升平安建設水平。
(一)發揮好社會組織協同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平安建設內生動力。一個治理有效的社會,必然是責任共擔、風險共治的社會。社會組織既能把政府的社會治理政策傳遞到群眾中去,又能有效溝通、反映群眾訴求,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是現代社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載體。近年來,有的地方建立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對社會組織進行機構、項目、能力孵化;有的建立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風險評估、矛盾調解、社會救助、志愿服務等平安建設工作;有的依托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引領同類其他社會組織參與平安建設。我們要總結推廣這些經驗做法,推動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確保其成為黨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要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履行好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職能,發揮好社會組織對其成員行為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等構建制度化渠道。要把適合由社會組織承擔的矛盾糾紛調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社會治安防控等平安建設任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交給社會組織去辦,讓他們在平安建設中更有作為。
(二)發揮好基層自治作用,夯實平安建設的根基。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指出,要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基層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基層群眾實現自己的事情自己辦的重要方式。近年來,有的地方建立健全基層自治機制,發揮好黨組織領導和村民自治章程的作用;有的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都按照黨支部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決議的程序進行決策,并對過程和結果實行公開,解決了不少棘手問題。我們要總結推廣這些做法,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在群眾中的感召力、影響力,使其成為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的堅強戰斗堡壘。要加強城鄉社區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健全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的新型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政府社會治理的平臺、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要貫徹村(居)委會組織法,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深入開展以居民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證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實踐,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實踐,切實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為深化平安建設奠定基礎。
(三)發揮好人民群眾主體作用,努力為平安建設提供力量源泉。毛澤東同志在建國之初就指出,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們自己來辦,我們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了。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要求。平安建設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更要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搭建多樣化的群眾參與機制,努力形成平安建設人人參與、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這些年來,一些地方結合平安奧運、平安世博和上海亞信峰會、南京青奧會等重大活動安保工作,大力加強平安志愿者、社會工作者、義工、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有的在社區建立“對對碰”平臺,依靠社區居民自己協商解決有關矛盾和問題;有的創造“網上楓橋經驗”,推動社情民意在網上了解、矛盾糾紛在網上解決。我們要把群眾工作與依法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引導群眾依法通過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預防、妥善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矛盾和問題。要積極推進群眾工作群眾做,動員群眾自己組織起來,解決好發生在自己身邊的矛盾和問題。要把“腳板走訪”與“網絡對話”結合起來,提高新形勢下動員組織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發揮好新媒體作用,凝聚起平安建設正能量。新媒體時代,良好的輿論環境對舒緩公眾情緒、凝聚社會共識具有重要促進作用。近年來,一些地方高度重視網絡平臺和微博微信等新興傳播工具建設,利用其加大對平安建設的宣傳力度。我們要總結推廣這些經驗,堅持一手抓法定職責履行、一手抓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提升,努力營造平安共建、和諧共享的良好氛圍。要抓住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發展機遇,樹立主動宣傳、深入宣傳的理念,運用群眾喜聞樂見方式,講好平安故事,提高公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參與率。
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再好的思路、部署也會落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領導體制,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各級黨委政法委、綜治委要履行好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的責任,推動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局面。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領域、分系統、分行業抓好平安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健全落實領導、部門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督查督辦機制,把深化平安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和責任人,切實提高執行力。
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事關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銳意進取、扎實工作,以平安中國建設新成效,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本文是孟建柱同志2014年11月3日在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上的講話摘要。原載長安雜志2015年第2期)